九型人格狀態層級 – 1號第七層級

1號的第七層級:偏狹的憤世嫉俗者

不健康狀態下的第一型人無法忍受自己犯錯的事實,不管是被客觀事實證明的錯誤,還是被別人更好的見解證明的錯誤,他們都無法接受。他們完全確信自己的言行永遠是對的。他們的理想已經變成了嚴苛、充滿禁制的教條,不健康狀態下的第一型人完全是僵化的固守己見。

他們的理想成了嚴苛的教條,不容一絲的偏離。他們以絕對二分的眼光看待一切事和一切人:不是對就是錯、不是善就是惡、不是被拯救就是下地獄,沒有中間地帶,沒有灰色地帶,沒有任何可能的例外。他們拒絕考慮任何情形,並把這稱做是對絕對完美的一種折中。正如我們看到的,對他們而言,即使最微小的不完美也會破壞整體,因此必須毫不留情地剷除。然而,按照絕對原則生活必會使人情味喪失殆盡。他們的要求越高,就越不合人情。他們成為了喜愛人性但卻仇視個體的憤世嫉俗者。

一般狀態下的完美主義者與不健康狀態下的偏狹者的不同之處在於,前者——至少有的時候——會將自己的行為也列在批評之列,會為自己未能達到完美而感到內疚;而不健康狀態下的偏狹者不是這樣,他們將自己排除在非難之外,他們極端自以為是,以為只要固守最嚴格的完美理想便是絕對正確的,也不管自己是否真的能把理想付諸實踐。(“我絕對正確,因此我的言行也絕對正確。”)

事實上,處在第七層級的第一型人的超我已經變得十分有害並具有破壞性,為了讓自己活得心安理得,他們必須把那些尖酸刻薄的話無端加諸他人身上。如果他們無法把一件事做到足夠好,那麼在他人身上發現更大的“惡”和混亂便成為了他們唯一的解脫之道。於是,不健康狀態下的第一型人變得越來越關注他人的錯誤,以此來逃避已經內化了的保護者形象的責罰。

他們最明顯且可能存在的唯一情緒表現就是憤怒。他們喜歡別人認為他們對做錯事的人完全不近人情但卻公正,但是,一種顯見的惡意正在他們心中形成,雖然他們不承認——不對自己承認,更不對他人承認。他們脆弱的自我形象有賴於把自己看做是絕對好的和正直的,以彌補其極端負面的超我。他們根本不承認完美動機以外的任何東西。

事實上,他們完全無法寬容別人的想法與行為,凡與自己的主張不同的都屬於不道德的和邪惡的。他們憤怒地把自己的觀點強加於別人,認為別人必須按自己規定的方式行事才算是正確的。宗教、正義、真理——他們所有的理想——都被他們用來誇大自己的地位,使他人覺得自己是錯的或有罪的。但如此一來,他們反而把自己置於了可笑的奇怪位置,似乎他們提出的教條都不過是詭辯。例如,為了解救一個村莊,他們主張必須將之夷為平地;或為了說服別人皈依自己所信的宗教,不惜將對方出賣為奴隸;為了保護未出世的胎兒,寧可犧牲母親的性命。即使明白自己所言不過是強詞奪理,他們的詭辯也未曾有片刻的中止,因為不管自己做了什麼,也不管自己的行為與口口聲聲所說的理想相去多遠,他們都能心安理得地將之合理化。

然而,他們對他人是如此的憤恨,以致其非理性的怒火最後會傷及自身,雖然他們理所當然地認為發怒是有道理的。儘管如此,他們還是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緒,以免怒火最後失去控制。然而,諷刺的是,不健康狀態下的第一型人漸漸覺得難以控制自己,他們將自己束縛得越緊,就為日後受壓抑的情感與欲望的突然爆發埋下了越多的種子。

對情感和衝動的這種強有力的壓抑也導致了週期性的日益嚴重的意志消沉,這與他們易怒的氣質恰成鮮明對照。雖然他們想盡辦法,但就是無法完全解除超我對他人的攻擊和憤怒。其中有一部分轉而與自我作對,把他們折騰得精疲力竭、心灰意冷。他們沉溺於酒精和毒品中,待在家裡或在工作崗位上發愣,這對他們來說並非稀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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